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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将根据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分类

   区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区政府、区政府部门、镇(街道)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区政府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需查阅《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涵盖了区政府的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公共资源交易等非保密的信息。目前区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的主要信息也纳入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二)公开时限及形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区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瓯海政府网站(http://xxgk.ouhai.gov.cn)公开,另以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方式公开。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设在瓯海区档案馆(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委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577-88511951)、温州市瓯海区图书馆(地址:瓯海区景山街道振瓯路33号,联系电话:0577-88524319)。

  (三)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布单位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内容。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发布机构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的发布机构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区行政审批中心309室,电话:0577-88510303)。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受理机构为各部门、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涉及区政府各部门、镇(街道)的申请件,直接向各部门、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 

   目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仅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获取《温州市瓯海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瓯海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获取。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到受理地点提出书面申请。

   1、申请受理。申请人在受理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

   (2)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回复形式;

   (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办理流程

   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制作《受理回执》,并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可以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书》,书面说明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间。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并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书面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3、申请人提交的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应当予以退回,并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收取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如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凭有关证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向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瓯海区监察局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12345(市长专线),地址:市行政管理中心8楼,邮编:325009。

   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577-88510303,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行政审批中心309室,邮编:325005。

   瓯海区监察局监督电话:0577-88508102,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行政审批中心150室,邮编:3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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