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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机构
发布单位: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时间: 200804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OH047-A0102-2008-00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行政科室

(一)秘书科

负责文件、资料、信件、电报、报刊的收发、登记工作,组织文件传阅;管理和使用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印章及区政府工作证;负责对传真机、复印机、微机等的管理;对各地各部门来文中需办理的文件实行一个口子进出;负责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外发文电的核校;负责  需由区政府办公室安排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  机要工作和保密工作,保管和传阅密级文电及资料,处理有关保  密事项;承印区政府、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和资料;管理政府办公室的文书档案;承担区政府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物的添置和办公设备的使用、调配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室的值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突发性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工科

负责办理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工作人员的考察、选拔、调配、  任免、聘用、借用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工作等事项;负责  区政府办公室及其代管单位工作人员的劳动工资、劳保福利、职  称评聘、出国政审、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同志  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一科

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综合性汇报材料、区长的重要讲话稿;组织进行综合性调查研究,参与联系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负责区长主持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承办区政府全体成员会议、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材料准备、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协助搞好年鉴撰稿工作;起草区政府有关新闻发布材料;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综合二科

负责副区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议通知、记录、纪要整理及议定事项的督查,负责起草副区长的讲话稿;承办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参与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办理有关文件;参与区政府综合材料的起草;制订并督促落实我区股份公司与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本区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改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推动地方企业上市和对上市公司的指导、监督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息督查科(对外挂区政府督查办公室牌子)

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和处理,为上级政府、领导和区政府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信息服务;做好信息专报,编发《政务信息》、《领导参阅》等信息刊物;负责检查区政府大政方针、重要工作和领导批示的汇总和督查落实,完成上级督办件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反馈;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直属部门的政府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区长热  线电话的记录、送交领导阅处及领导批示的传达落实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科(对外挂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打击走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打击走私工作计划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全区依法履行打击走私职责;组织调查研究,收集汇总信息,掌握工作动态,研究对策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协调、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查处走私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开展反走私、反偷渡等宣传教育;负责打击走私相关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完善通报制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法制监督科

组织实施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检查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情况;监督有关单位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监督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在行政执法中发生的争议;负责区府法制办文秘、对外联系、接待、后勤等事务工作;组织起草各类重要文稿;负责有关议案提案办理、法制信息编撰、法制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出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起草、审核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法制机构报送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作好汇编或公告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和区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组织或配合有关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主体资格审核和行政许可清理等工作。  

(八)、复议应诉科

受理并审理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承办区政府的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答复等案件;审核办理以区政府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组织区政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工作;对各镇政府、区政府所属部门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负责联系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之间的法制工作事项;对各镇政府和区政府所属部门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各镇政府和区政府所属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区府法制办承担的其他职责,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交办的涉法事项。

事业单位

(一)     区委区政府值班室

做好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及各镇、街道、直属各部门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对群众来电来访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反馈和归档工作;负责对每天接处电话情况的统计归档,并及时公布;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承办区长专线电话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奖惩工作;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区长热线电话简报》和区长热线督查专报,为区领导提供改进工作和决策参考的有关信息;负责处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组织编制全区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电子政务指导各部门、镇、街道和各行业(领域)的信息化发展并督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区级财政用于信息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参与、组织或监督全区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信息化重大项目评估、监督和验收协调重大信息化应用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信息化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行政执法投诉中心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调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投诉案件;对投诉案件进行处理或向区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协调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或处理案件中的争议;拟定有关行政执法投诉的工作制度,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指导、监督本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事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及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定期统计和分析行政执法投诉情况,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的调查研究、学术交流活动和法制咨询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征订发行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及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发展地方金融业的意见和部署,汇总掌握全区金融运行情况,协调拟订本区金融业及金融产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跟踪落实;负责建立全区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负责与人民银行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的协调工作,联系中央金融机构及其驻瓯海区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对各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组织推进瓯海区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制与重组;组织并协调地方金融业的国际国内合作工作,促进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良性发展;负责对地方金融资产的处置和妥善处理,以利于地方金融资产的增值保值;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用好债券、信托、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组织申报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发行计划并监督管理企业发债资金使用情况;参与研究全区区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协调相关的融资工作;研究建立瓯海区金融稳定的协调机制,拟订并组织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本地区金融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配合人民银行和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研究规范本地区民间融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取缔、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担保公司、典当行业的风险控制和处置;指导、推动、协调全区企业的上市工作,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指导;配合症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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