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关于区长专线电话交办单2008159号的回复
发布单位: 区房管局 生成时间: 2008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OH028-A0407-2008-000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区长专线电话交办单2008159号的回复

区长专线电话室:

  区长专线电话交办单2008159号已悉。4月17日,曾有群众举报该事项,我局直属房管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新桥住宅区二组团25幢西边间一楼(新桥住宅区二组团25幢105室)的业主在拆除部分外墙墙体,开设门,作为店面使用。我局直属房管所责令该业主停工,要求整改。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上述情况不属于我局管理范围内,应属于规划和市政执法部门管理范围,我局已将此情况向新桥街道反馈。

温州市瓯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下载相关附件:
下载阅读版本: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