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长专线电话交办单2008159号的回复
区长专线电话室:
区长专线电话交办单2008159号已悉。4月17日,曾有群众举报该事项,我局直属房管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新桥住宅区二组团25幢西边间一楼(新桥住宅区二组团25幢105室)的业主在拆除部分外墙墙体,开设门,作为店面使用。我局直属房管所责令该业主停工,要求整改。
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上述情况不属于我局管理范围内,应属于规划和市政执法部门管理范围,我局已将此情况向新桥街道反馈。
温州市瓯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