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了《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心。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本单位成立于2003年10月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16楼)或区档案馆、图书馆查阅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站地址/xxgk.ouhai.gov.cn:7001/xxgk/oawindow/main.jsp)。此外,本单位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得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88592911,传真号码:88592900,通信地址:瓯海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16楼,邮政编码:325005,电子邮箱:ohczb@ouhai.gov.cn。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瓯海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网站下载并确认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申请信息到达电子邮箱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瓯海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时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瓯海区人民政府、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监察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瓯海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577-88510303,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行政审批中心309室,邮编:325005。
温州市瓯海区监察局的监督电话:0577-88508102,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行政审批中心150室,邮编:325005。
温州市瓯海区档案馆的联系电话为:0577-88511951,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委大楼三楼。
温州市瓯海区图书馆的联系电话为:0577-88524319,地址:瓯海区景山街道振瓯路33号。
瓯海区村镇规划办信息公开申请表
年第 号
申请人信息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信息内容描述 | |
信息用途 | |
信息的提供介质(可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信息的获取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
经审查,本单位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并将以如下形式答复: □ 当场予以答复; □ 于 年 月 日前以你选定的方式作出答复。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请表一式两份,复印件为受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