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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   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政执法、建议提案、收费项目、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6号)或瓯海区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办公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兴海路____号)索取本单位有关信息。

  (二)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xq.ouhai.gov.cn)。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新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温州市瓯海区金蟾大道6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413601;传真号码:0577-88413077;电子邮箱:ohxq@ouhai.gov.cn;邮政编码:325006。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街道的信息,应填写《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   申请费用

  本单位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0577—88510303,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行政审批中心309室,邮编:325005。

  监察机关监督电话:0577-88508102,地址:瓯海区兴海路50号,区行政审批中心150室,邮编:325005。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77—88413601,地址:瓯海区新桥街道金蟾大道6号,邮编:325006。

 

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申请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名    称

联系人姓名

传    真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通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新桥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

一、    公开指南内容规范

类    别

描    述

公开信息分类

  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办事指南

获取方式

  主动公开

  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新桥街道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新桥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或瓯海区档案馆、图书馆索取新桥街道有关信息,公开时限:各类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新桥街道网址:www.ohxq.gov.cn)

  依申请公开获取方式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经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下头政府信息;办理机构: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理程序:(1)提出申请(2)申请处理,申请方式: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依申请公开表格见样表。

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

  新桥街道政府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金蟾大道6号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77-88413601

传真号码

  0577-88413077

电子邮箱

  ohxq@ouhai.gov.cn

二、   主动公开内容规范

类     别

描        述

类别号

机构

信息

机构职能

A0101A

领导成员

A0102

政府决策

重点工作

A0303

工作

信息

计划总结

A0401

工作进展

A0402

应急管理

A0403

农村工作

A0404

土地管理

A0405

计划生育

A0406

行政

执法

行政监管

A0503

行政复议

A0504

行政处罚

A0505

财政

信息

项目投资

A0704

专项经费

A0705

征地拆迁

A0706

社会救助

A0707

收支管理

A0708

债权债务

A0709

镇企管理

A0710

承诺

事项

承诺事项

A0801

责任追究

A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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